合寧智慧高速公路建設及京臺高速小西沖至方興大道段安全管控智慧提升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寧智慧高速公路建設及京臺高速小西沖至方興大道段安全管控智慧提升項目監理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轉發集團公司關于印發2023年度投資計劃的通知》(皖通高速投函〔2023〕1號)
1.4 招標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3JFABZ02086/FW202309251398/GN2023-06-5255
2.2 招標類別:服務
2.3 項目名稱:合寧智慧高速公路建設及京臺高速小西沖至方興大道段安全管控智慧提升項目監理
2.4 項目地點:安徽省合肥市、滁州市等
2.5 建設單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6 項目概況:合寧高速公路滁州段、合肥段智慧提升及京臺高速小西沖至方興大道段的安全管控智慧提升,包括智能感知系統、融合通信系統、智能中臺系統、智能應用系統以及基礎支撐系統等項目。
2.7 項目概算:合寧智慧高速公路建設及京臺高速小西沖至方興大道段安全管控智慧提升項目工程總概算為6945萬元,其中合寧高速公路滁州段工程概算為3915萬元;合寧高速公路合肥段工程概算為2052萬元;京臺高速小西沖至方興大道段工程概算為978萬元。本次招標的監理概算為138.9萬元。
2.8 招標范圍和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招標范圍為合寧智慧高速公路建設及京臺高速小西沖至方興大道段安全管控智慧提升項目提供監理服務并配合發包人做好圖紙審核、交(竣)工驗收和試驗檢測等有關工作。
2.9 計劃工期:8個月。
2.10 其他:承包人中標后與各路段營運管理單位各經營主體分別簽訂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業績,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類別 |
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機電工程駐地辦 |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 |
注: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類別 |
業績要求 |
機電工程駐地辦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不少于1個高速公路機電工程施工監理工作。 |
注:投標人應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2 項的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 譽 要 求 |
1.沒有被交通運輸部或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安徽省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2.沒有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沒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沒有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駐地監理工程師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行為。 7.交通運輸部或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監理企業信用評價等級為C級或D級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次投標;如在交通運輸部或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最新年度等級評價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運輸部或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通報為C級或D級的投標人也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8.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人員 |
數量 |
業績資格要求 |
在崗要求 |
駐地監理工程師(機電工程) |
1 |
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證; 擔任過至少1個高速公路機電工程的監理合同段負責人(監理負責人具體指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組長)。 |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注:投標人應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4 項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上人員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在職人員,投標人應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以上人員社保繳費信息(至少含養老保險,繳費截止時間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3個月以內,連續繳費期不低于6個月)并加蓋繳費單位證明專用章。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無。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3年9月26日至開標時間。
4.2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投標人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以下簡稱“電子服務系統”)查閱招標文件,如參與投標,則須在本條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安徽交控招標采購平臺獲取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17:00,節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010-86392341。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0551-62220261、0551-62220263。
4.3 招標文件價格:0元。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10月17日10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安徽交控招標采購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資格審查方式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為綜合評估法,詳見本公告附件《評標辦法》。
8.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3年10月17日10時00分。
8.2 開標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3號開標室。
本項目無需遞交未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等電子數據資料或其他紙質版材料,投標人無需至現場開標,參與遠程在線開標并解密投標文件即可。
9.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9.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規定時間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提出。
9.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向監管部門提出投訴。
9.3 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見招標公告11.1和11.2。
10.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11.聯系方式
11.1 招標人
招標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區望江西路520號皖通產業園
聯系人:王工
電話:0551-63738454
11.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大道236號
郵編:230051
聯系人:金奎、余學兵
電話:0551-62220261、62220263
11.3電子交易系統
電子交易系統名稱:安徽交控招標采購平臺
電子交易系統電話:010-86392341
11.4電子服務系統
電子服務系統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
電子服務系統電話:0551-12345
11.5招標監督管理機構
招標監督管理機構: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建設市場管理處
聯系電話:0551-63629541
12.其他事項說明
12.1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特別是網絡速度慢的地區防止在系統關閉前網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無法完成招標文件獲取,責任自負。
12.2 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含澄清、答疑及相關補充文件)通過“11、聯系方式”的兩個系統發布,招標人/代理機構不再另行書面通知,潛在投標人應及時關注、查閱。因未及時查看導致不利后果的,責任自負。
12.3 電子投標文件須使用“安徽交控投標編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傳。咨詢電話:010-86392341。
12.4本項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中已入庫企業獲取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未入庫的投標人請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因未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導致無法獲取招標文件的,責任自負。投標人在辦理企業入庫手續時,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入庫辦理流程請參見中心網站“辦事指南”欄目中的“投標人”--“主體庫登記”--“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13.投標保證金
(如采用銀行轉賬或銀行電匯形式遞交的,請選擇以下任何一家銀行遞交即可)
戶名: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1023701021001095993246584
開戶銀行: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戶名: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176754546855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合肥廬陽支行
公告附件:《評標辦法》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