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czgc202101-177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各潛在投標人所提出的質疑內容,現對“滁州高速·公園壹號三期人防防護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的招標文件相關內容作如下澄清答疑:
質疑1:
付款方式應按安徽省人防辦工程防護設備制作安裝合同的價款支付方式應為:
1、合同訂立 3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合同價款的 30%,
2、門框送到現場,甲方應向乙方合同價款的 30%。
3、門扇送到現場,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35%,
4、防護設備驗收合格后 15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5%余款。
答復:按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執行。
質疑2:
雙方責任
甲方:
一、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的,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 1的違約金;
二、由于設計錯誤等原因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等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否則引發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
一、凡因生產、安裝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負責無償保修或返工。
二、乙方設備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送到現場的,每逾期或返工 1 天按合同價款的萬分之 5 付給甲方違約金。
三、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萬分之 5 付給甲方違約金。
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比例應改:為同比例。
答復:按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執行。
注:上述澄清答疑與原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次發布的澄清答疑內容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內容本次答疑不再重新制作答疑版招標文件。
招標人: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譙區烏衣鎮康泰路563號
聯系人:尹浩
聯系方式:0550-3920226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中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號
聯系人:賀振飛、黃永濤
聯系方式:15385047429、0551-65149581-822
日期:2021年2月18日